本机关于2008年9月20日受理台州市路桥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开发管理委员会提出的路桥历史文化保护区二期西区块拆迁改造项目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路桥历史文化保护区二期西区块拆迁改造项目城市房屋拆迁许可申请符合《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要求,本机关拟核发该项目的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拟拆迁范围为东至南官河、南至邮电路、西至银座街、北至河西老街(详见拆迁规划红线图,不含该范围内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就该行政许可组织听证。请在上述拟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人、承租人等利害关系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经获准后参加听证。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如申请参加听证的利害关系人超过10人,本机关将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听证参加人。
特此公告。
联 系 人:韩 杉
联系电话:88517891
监督电话:12319
台州市建设规划局
二○○八年十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