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范本(工料2007.1版)
2008-11-27 13:17:00
 

 

 


台州市建设工程

招 标 文 件

 

备案登记号:台建招备[****]****

 

 

 

 

 


招标项目:* * *

招标 人:* * *(盖章):

联系 人:* *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盖章)

联 系 人:* * *         联系电话:* * *         

 

 

  

 

招标监管机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盖章)

联系电话:* * *

 

**年**月**日


 

使用说明

 

一、编制依据

1、本范本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省、市的有关规定编制,其中报价体系、评标方式和结算方式依据《台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台建规[2006]408)编制。

2、本范本适用于房屋建筑总承包工程,版本为2007.1版。

3、本范本报价方式采用工料单价法。如采用综合单价法,应按另行制定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编制。

二、“投标须知”编制说明

1、范本中标有***或空白部分,由招标文件编写单位自行填写,涉及到多种情况的,范本将其菜单式地罗列在一起,编写单位可根据需要择一选取。

2、范本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电子光盘。

3、工程项目涉及基坑围护的,招标人应先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基坑围护方案进行设计和论证并编制施工图预算。

4、范本中着重体现了成本警戒值这一概念,并需详细评审。

5、人材机价差是预算执行03版省定额创建的报价表格,考虑到过去的报价和评标习惯,在原94版省定额主要材料价差表基础上作了改良,材料和机械费项目应以抓大放小的原则,将大宗材料和机械单独报价,同时尽量与市场的报价习惯接轨,应将铝合金、涂料等按面积计算,并将人工、机械费综合考虑在报价内。

6、招标文件中应设置人工、机械、主要材料(特指钢材、水泥、商品砼)和大宗材料报价竞争浮动幅度,其浮动幅度应为基准价的100%至90%(其中钢材为100%至95%)。人工、机械、主要材料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作为基准价,大

宗材料的基准价根据信息价和市场价格确定。

7、保证金设置原则和额度

1)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出票人须为投标人)的额度一般为投标估算价的2%,但最低不得少于5万元,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

2)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额度一般为合同价的5%~10%。履约担保一般采用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保证等方式,具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3)支付担保。推行招标人向中标人提交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其中房地产开发项目,招标人必须向中标人提交工程款支付担保。支付担保的额度应与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额度对等。

8、如采用综合评估法(1),技术标权重(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一般应为10%。对于技术特别复杂或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专业工程,报市招标办同意后,P在10%~20%之间取值。

9、评标办法的适用范围:

综合评估法(1)适用单位工程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地下室2层及以上或层数18层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技术特别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工程;

综合评估法(2)适用需要做技术标的一般房屋建筑工程;

综合评估法(3)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中应资格后审的项目;不需要做技术标的资格预审一般项目。

10、如有多个标段的工程同时招标时,可先不确定投标人参加竞争的标段。各投标人针对每标段的工程情况,均编制相应的投标文件,待开标时再临时抽签确定其参投的标段,招标人仅拆封投标人相应标段的投标文件。

四、“合同”部分编制说明

1、范本中的通用条款一般在编写时不作改动,如确需变动,应在备案时,向招标监管机构说明原因。

2、合同专用条款中的内容按照常规编写,具体内容视工程实际情况由招标文件编写单位自行拟定。

3、工程结算:招标人如采用固定价格结算,即在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

外的合同价款应当按专用条款内约定的方法调整。固定价格结算方式分为固定单价结算和固定总价结算。

满足以下条件的工程可采用固定总价结算:

1)招标时的设计深度已达到施工图设计要求,施工时不会发生较大的设计变更;

2)规模较小、技术不太复杂的中小型工程,有经验的承包商一般在投标报价时可预见施工时遇到的风险;

3)工期较短(一般为一年以内)的工程。

4)采用固定总价结算的工程须留给投标人足够时间对招标人提供工程量进行复核。

4、在合同中明确:模板、垂直运输、脚手架等技术措施费按照招标人预算书中的方案确定,如实际施工方案不同,结算时不作调整。

5、在合同中明确:对于有不同技术规格的货物难于明确要求的,应充分说明理由后,方可在招标文件中设置暂定价。单项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的无价货物(含暂定价与新增货物),应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作为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价格。其他暂定价货物由承包人采购,并事先征得发包人签证同意。

6、总承包服务费:为分包工程的1%-3%,该费用的计算方式、费用包含的内容应在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中列明,以避免施工过程中的总分包之间的争执。

五、“附件”说明

附件一般由下列部分组成:

1、            投标承诺书(附件一);

2、            工程取费表(附件二);

3、            施工组织措施费报价表(附件三);

4、            土建、安装人材机价差表(附件四、五);

5、            成本分析说明(附件六、七)

6、            Excel电子光盘

7、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表(附件八);

8、            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简历表(附件九、十);

9、            主要施工机械表(附件十一);

10、        诚信投标承诺书(附件十二);

11、        施工安全确认表(附件十三);

12、        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附件十四)

13、        施工组织设计封面(附件十五,无技术标时不采用);

14、        施工组织措施费内容一览表(附件十六);

15、        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十七)。

因编写时间仓促,大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遗漏和不足之处,请及时提出,以便我们在以后新的版本中不断完善。

 

 

                                           编写委员会

                                         二○○七年一月 



投 标 须 知 前 附 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结构层次:

建筑面积:

预算造价:***.**万元(详见招标人预算书)

承包方式:

质量标准:

工期要求:

2

招标范围

本次为施工总承包招标。

本次总承包单位的施工范围为: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编号:  )所包含的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

装饰等其他专业工程由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选定施工队伍,纳入总承包管理。

3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自筹)

4

资质要求

投标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及以上

项目经理:工民建  级及以上

5

投标人确定方式

资格预审(资格后审)

6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7

投标担保金额

万元


8

投标总报价上限

万元

9

报价方式

工料单价

10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日起计算)

11

投标文件的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12

履约担保金额

万元

13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一)(二)(三)

14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至:

地址:

15

投标截止期与开标时间

****年**月**日**时**分

地点: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一节           

 

1.     工程说明

1.1    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2.     招标范围

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3.     资金来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本须知前附表,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4.     投标资格

4.1投标人与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4.2在**********取得交易席位资格,并收到本项目投标通知的单位。

4.3项目经理按照《台州市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实施细则》(台建规[2006]330号)执行。如需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如临近竣工的书面同意材料、关键岗位变更手续等)才能满足台建规[2006]330号文要求的,投标人应将证明材料在本项目工程开标前一天提交给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经书面认可方为有效。开标后提供的证明材料视为瞒报、漏报,将不予认可。

4.4如投标人系联合体,则联合体的组成及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

5.     投标费用

5.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活动自身发生的费用。

6.     现场条件

6.1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已经完成。

7.     踏勘现场

7.1投标人可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7.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结论概不负责。

7.3除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本工程有关的情况外,投标人应通过自行调查取得与本工程施工承包可能发生的费用等有关的全部情况,包括交通、环保、治安等规定和要求。

 

第二节          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组成

8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2)合同条款;

3)投标承诺书格式及辅助资料表格式等;

4)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预算书(以下简称招标人预算书,实物工程量清单已在内);

5)包含附件二、三、四、五内容的Excel格式电子光盘一份;

6)施工图纸。

82除上款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8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三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9.     招标文件的澄清

9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的书面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投标人参考,对招标人无任何约束力。

10. 招标文件的修改

10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10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10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这些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通过传真或电邮方式收到的,须当即给予回执。

11. 招标文件的备案

111本招标文件(包括澄清、修改、补充文件、书面答复等)未经招标监管机构备案盖章的一律无效。

12.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121本招标文件(包括澄清、修改、补充文件、书面答复等)的解释权属招标监管机构。

 

第三节          投标文件的编制

 

13. 投标文件的组成(有技术标)

13.1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和技术标二部分组成。

13.2商务标包括:

(1)投标承诺书(附件一);

(2)工程取费表(附件二);

(3) 施工组织措施费报价表(附件三);

(4)土建工程人材机价差表(附件四);

(5)  安装工程人材机价差表(附件五);

(6)  成本价分析说明及价格来源依据(附件六、七,如有);

(7)  包含附件二、三、四、五内容的Excel格式电子光盘一份(开标后如果投标人提供的光盘不能正常使用的,则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供)。

13.3技术标由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资格资料二部分组成。

(1)施工组织设计包括:

a)     施工方案与平面布置;

b)     施工进度计划配置、劳动力计划配置、材料供应计划配置、主要施工设备配置(附件十一);

c)     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安全生产保证措施、文明施工保证措施、环境保护保证措施;

d)     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和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

(2)安全资格资料包括:

a)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表(附件八,项目经理及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必须填写);

b)     项目经理简历表(附件九);

c)     技术负责人简历表(附件十);

d)    证书原件:

①项目经理“三类人员”B类证书;                    

②一名(二名)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三类人员”C类证书;

③项目经理证书。

注:如提供的材料因特殊原因难以满足以上要求的,须提供经招标监管机构盖章认可的《施工安全资格确认表》(附件十三)。

14. 投标文件的组成(无技术标)

14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和安全资格标二部分组成。

142商务标内容包括:

(1) 投标承诺书(附件一);

(2) 工程取费表(附件二);

(3)  施工组织措施费报价表(附件三);

(4)  土建工程人材机价差表(附件四);

(5) 安装工程人材机价差表(附件五);

(6)   成本价分析说明及价格来源依据(附件六、七,如有);

(7)  主要施工机械配备表(附件十一);

(8)   包含附件二、三、四、五内容的Excel格式电子光盘一份(开标后如果投标人提供的光盘不能正常使用的,则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供)。

143安全资格标内容包括:

1)施工安全资格审查表(附件八);(仅资格后审时需)

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表(附件八,项目经理及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必须填写);

3)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简历表(附件九、十);

4)证书原件(资格预审):

①项目经理“三类人员”B类证书;

②一名(二名)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三类人员”C类证书;

③项目经理证书。

注:如提供的材料因特殊原因难以满足以上要求的,须提供经招标监管机构盖章认可的《施工安全资格确认表》(附件十三)。

4)证书原件(资格后审):

①《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②《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③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

④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任职文件;

⑤项目经理“三类人员”B类证书;

⑥一名(二名)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三类人员”C类证书;

⑦项目经理证书。

注:①按《施工安全资格审查表》(附件八)配置提供本单位相对应的“三类人员”证书;

  ②当提交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为复印件时,该证书必须可以通过“浙江省建设信息港”(网址:http://www.zjjs.com.cn)查询证实,浙江省外证书应通过其提供的网址查实;

如提供的材料因特殊原因难以满足以上要求的,须提供经招标监管机构盖章认可的《施工安全资格确认表》(附件十三)。

15. 投标文件的格式

15.1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附表格式。表格如不够用时,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5.2投标人投标文件所用的纸张建议采用A4型纸(图表可根据需要作适当扩展)。

15.3施工组织设计单独装订,编制要求:

1)全篇内容中(不含封面)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的人员姓名及其它能推断或影射出投标人身份的文字描述与图案,否则以无效标处理;

2)页数(封面、封底、目录除外)不得超过**页,否则以无效标处理;

3)封面必须采用招标人提供的统一封面(见附件),否则以无效标处理;

4)建议施工组织设计中字体为四号宋体,行距1.5倍。

16. 投标报价组成

16.1报价方式:本工程报价方式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16.2投标总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其应包括施工设备、机械进退场费、劳务、管理、材料、安装、安全文明、维护、技术措施费、施工组织措施费、风险费、保险、利润、规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以及本工程实际情况和自身的综合实力,竞报投标报价。总报价以人民币万元计,小数点后取2位。本次投标总报价不含总承包服务费。

16.3工程量:本招标文件附件提供的工程量根据完整的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以统一计量单位、统一项目划分、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03版)及补充综合解释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的原则计算得出的,是统一投标报价口径的主要依据。

16.4土建、安装工程:工料单价

1)投标报价包括:直接工程费、施工技术措施费、施工组织措施费、人材机价差、综合费用、规费和税金组成。

2)直接工程费与施工技术措施费:

① 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

② 施工技术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而采取的各项技术措施所需的费用。包括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脚手架费,施工排水,降水费及其他施工技术措施费。

3)施工组织措施费: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而采取的各项组织措施所需的费用。包括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缩短工期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和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等费用。其中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内容详见附件中的一览表。

4)人材机价差:

①该价差是对直接工程费与施工技术措施费的调整,土建工程分人工、主要材料和其他材料(含机械费)价差三部分,安装工程分人工、材料(含机械费)价差二部分。表中的人材机数量以直接工程费与施工技术措施费的定额用量为计算依据。预算价为招标人预算书所确定的价格。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填报该表中的投标价,并计算金额,金额=(投标价-预算价)×数量。

②土建工程其他材料、安装工程材料成本警戒值:成本警戒值为预算相应造价的85%(详见附件六、七)。

     ③投标人根据自己拟用的施工方案报价,结算时不管实际方案如何变化,均按招标人预算书和投标单价结算。

④材料价格包括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材料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保管费、检验试验费等五项费用。

⑤对表中打“▲”的项目,其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使用费。

⑥人材机价差表中的预算人工费(机械费)是以定额人工费(机械费)减去打“▲”项目的人工费(机械费)计算得出的;预算次要材料费是以全部材料费减去价差表中的主要材料费和打“▲”项目的材料费计算得出的。

⑦表中打“*”的项目,是以总金额形式报价的项目。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预算价,根据自身情况和招标文件规定自主确定报价。其结算时采用结算率方式结算,结算率=承包人投标价/招标预算价,结算价=总金额 ×结算率,其中总金额=实际工程量×招标预算单价。

⑧无法准确说明材料的特点和要求,现在招标文件中注明的材料品牌或厂家(详见附件),仅为“相当于”。

5)综合费用:指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6)规费:指政府和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

7)税金:指按我省现行定额(2003版)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税金。

17. 投标报价要求

17.1招标人预算书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03版)》编制,招标文件规定应由投标人自行确定的费用,投标人应根据报价要求,结合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市场行情、技术方案和企业的管理水平,综合分析后自主确定报价,招标人预算书中相对应的费用仅供投标人参考。

17.2附件中除空白部分由投标人自报外,其余内容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如投标人擅自变更,可能引起评标扣分。

17.3投标人在组价计算过程中,按附表规定的单位取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17.4投标人按以下要求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1)  安全施工费费率:建筑工程不得低于0.8%安装工程不得低于1.5%;

(2)  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费费率:建筑工程不得低于1.5%安装工程不得低于3.1%;

(3)  临时设施费费率:建筑工程不得低于4.5%安装工程不得低于6.7%

(4)  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建筑工程不得低于2%(3.5%)安装工程不得低于3.6%;

(5)  缩短工期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费率:应大于零

(6)  人材机价差表中设有投标价浮动范围(或上限价)的项目,投标人必须在此范围内(或上限范围内)报价;

(7)  综合费率:建筑工程费率最低不得低于10%,安装工程费率须大于零;

(8)  土建工程其他材料合价或安装工程材料合价低于相应专业成本警戒值时(详见附件六、七),须按对应的附件六、七表式详细分析其低于警戒值的差额部分形成的原因,并按表中要求提交材料价格来源依据(针对本工程的供货合同或协议)原件。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或者评标委员会认为其提交的分析原因不成立或价格来源依据不属实的,作无效标处理。

18. 投标担保

181投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额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提交投标担保,并领取投标担保确认单。

182担保形式:仅接受投标人本单位出具的银行汇票(现金、转帐支票不予接受)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帐号:***** 地址:*****

183投标担保确认单:投标人凭银行汇票到*****招投标中心领取投标担保确认单。

184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85投标担保按以下方式退还:

1)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退还;

2)未中标的候选人凭《未中标通知书》退还;

3)其余投标人(含废标的)在中标的候选人公示结束后退还。

186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投标担保将被没收:

(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署合同协议;

(3)       投标人在投标期间内有串标、哄抬标价等违规违法行为。

(4)       投标人违反《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承诺内容的。

19. 投标有效期

19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92在特殊的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担保。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节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20.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20.1投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递交投标文件。

20.2招标文件附件中注明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或印鉴、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投标人均按要求签章。

20.3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如未注明正副本的,由评标委员会或工作人员随机抽签一本作为正本。

 

第四节          投标文件的递交

 

21.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与标志

21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规定密封,并注明项目(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及标函名称。

212密封要求: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21.3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和安全资格标采取单独密封。

21.4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和商务标必须采取单独密封,施工组织设计单独装订。

22. 投标文件的递交

22.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该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2)       投标人出示其有效交易证的原件,以证明其已取得交易席位资格;

(3)       投标人若为台州市外企业,须出具《台州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进台备案登记证》原件,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的,应提供经招标监管机构盖章确认的复印件;

(4)       投标人出具投标担保确认单,以证明其已提交投标担保;

(5)       投标人提交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附件十四);

(6)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具本工程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投标人是台州外企业,其授权委托书必须经公证机构公证,参考样张附后)和投标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报名项目经理相一致,如因情况特殊确需更换项目经理的,须经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盖章认可)必须参加开标会议,经招标人确认身份后(招标人对其身份不明的,须出具身份证或驾驶证原件)再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项目经理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的,须出具经招标人盖章同意的书面证明。

23. 投标截止期

23.1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规定。

23.2招标人可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3.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4.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4.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4.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节有关投标文件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4.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4.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

 

第五节            

 

25. 开标

25.1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期的同一时间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

25.2开标会议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

25.3开标顺序:先开技术标,待技术标评定结果公布后,再开商务标。

25.4开标顺序:先开安全资格标,在安全资格标评定结果出来后,再开商务标。

25.5投标人标段确定:投标人需编制并提交所有标段的商务标。具体的参投标段由招标人根据投标文件的提交数量现场确定(包括确定每标段的参投人数和随机抽取投标人的具体参投标段)。

25.6开标顺序:本工程先开第一标段,再开第二标段,前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自动退出后一标段的投标。

26. 投标文件公布

261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则退还投标人,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承诺的主要内容。

262招标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

 

第六节            

 

27. 评标会议

27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272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前必须签订《台州市建设工程公正评标承诺书》。

27.3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8. 评标过程的保密

28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8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8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9. 投标文件符合性鉴定

291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实质性内容包括投标承诺书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总报价、质量、工期、投标资格等实质内容的承诺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等。投标文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由评标委员会界定。

292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30. 投标文件的澄清

301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根据本节错误的修正的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算术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302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能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的内容进行答辩,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答辩。

31. 投标文件的评审

31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无效标处理:

1)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签署条款要求签章的;

3)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的;

4)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5)安全资格资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6)施工组织设计的装订或编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

7)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8)法律法规规定无效标的。

31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实质性评审后按无效标处理:

1)投标承诺的总报价、工期、质量、投标资格等不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的;

2)招标文件报价要求中规定作无效标的;

3)违反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条款规定的。

31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详细评审后认定该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要求存在重大偏离的,则该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1 技术标评审中规定作无效标的;

2 经商务标差错修正后,属招标文件报价要求中规定无效标的;

3 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明确规定作无效标的。

314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投标人质询,如投标人拒绝说明或不能合理说明理由的,则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有串通投标的嫌疑,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错漏之处一致或异常雷同现象;

2)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同一人编制;

3)投标文件中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系有同一人担任;

4)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同一附属设备打印;

5)投标报价涉嫌故意拉高或压低投标报价。

315如有效标不足三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则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32. 商务标的修正

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报价由低往高进行复核, 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如此阶段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超过20家,仅对报价低的20家投标人进行复核(在确定第20家投标人时,如出现多家报价相同的,则一并进入复核),其余投标文件退出复核,不进入下阶段评审修正错误的顺序和原则如下:

(1)       针对投标人的报价组价(除投标承诺书外)进行复核及评审,如发现有计算前后不一致时,以计算前的数据为准,调整计算后数值;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计算前的数据有明显的差错或遗漏,此时应以计算后的数据为准来调整计算前的数据。如发现投标人的表格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评标委员会将按招标文件表格的内容调整。

(2)       除投标承诺书外,如果结转前与结转后的数据不一致,以结转前的数据为准,调整结转后的数据(结转过程中,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3)       投标承诺书中的文字表示的量和以数字表示的量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量为准。

(4)       如投标人提供的电子表格内容与书面文本不一致,以书面文本为准。

(5)       校核投标承诺书中的投标总报价和工程取费表中的报价合计,如不一致时,在总报价不变的前提下,通过调整取费基数最大的综合费率的方式使其一致。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组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或者投标人在评标结束之前不能到场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将把调整或修正后的投标组价作为该投标人的投标组价,进入商务标详细评审,但不接受修正的投标人最终将丧失其中标资格。

33.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一)

一、第一阶段为技术标评审。技术标评定分值为100分。

(一)评标委员会专家组针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以暗标形式投标),按评分标准(见下表)中的4项内容,视其科学性、针对性、可行性、先进性和完善程度进行评审。每项内容经评标委员会讨论后确定类别,然后在该类别的分值范围内由专家组成员分别打分(取整数),再取平均分作为该项的分数(小数点后保留1位,第2位四舍五入)。如对某项类别划档意见分歧较大的,可以记名投票方式确定。

(二)评分标准

序号

  

一类

(好)

二类

(较好)

三类

(一般)

四类

(差)

缺项

1、施工方案(60%)

2、平面布置(40%)

2018

1715

1412

1110

0

1、施工进度计划配置(40%)

2、劳动力计划配置(20%)

3、材料供应计划配置(20%)

4、主要施工设备配置(20%)

2018

1715

1412

1110

0

1、工程质量保证措施(40%)

2、安全生产保证措施(30%)

3、文明施工保证措施(20%)

4、环境保护保证措施(10%)

3027

2622

2118

1715

0

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和难点分析(50%)和解决措施(50%)

3027

2622

2118

1715

0

以上4项内容分值的合计即为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

(三)若投标人的技术标总得分不足70分的,则评标委员会应说明详细理由,且该技术标不予通过,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第二阶段评标。

二、第二阶段为商务标评审。商务标评定分值为100分(以下除注明外,计算时小数点后保留2位,第3位四舍五入)。

(一)评标标底价。

1、评标标底价的确定。在所有经复核的有效报价中,按有效报价的家数A确定评标标底价:

1)如A>3,则取去掉报价高的B家和报价低的C家后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标底价,其中B=A×40%,C=A×10%(B、C取整数,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2)如A≤3,则以最低价作为评标标底价。

2、评标标底价的修正。在参与评标标底价计算的有效报价中,如有与评标标底价相差5%以上的(│投标价-评标标底价│/评标标底价×100%>5),则将该报价去掉,再在余下的报价中取均值作为评标标底价。评标标底价仅修正一次,不循环修正。如所有报价均去掉的,则评标标底价不作修正。

(二)商务标分值的计算。投标报价等于评标标底价的得100分,每高于或低于评标标底价一个百分点的均扣1分,中间按内插法计算。

评标委员会评审复核过程中发现存在投标人自身原因引起的计算或结转差错、笔误、随投标文件递交的光盘不能显示或出现投标文件表格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每发现一处商务标得分扣0.3分,累计最高扣至1分。如因一处差错引起的连锁差错,只按一处差错扣分。

三、评标总得分的确定。投标人的总得分为:技术标得分×10%+商务标得分×90%。

四、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评标委员会按评标总得分以及有效报价的家数A确定中标候选人。

(一)如A7,则将评标总得分高的3家作为入围中标候选人(在确定第3家时,如出现多家得分相同的,则一并入围);然后在入围中标候选人中随机抽签产生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

(二)如A7且>3的,则将评标总得分高的二家作为入围中标候选人(在确定第2家时,如出现多家得分相同的,则一并入围);然后在入围中标候选人中随机抽签产生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

(三)如A3,则直接确定评标总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如出现得分相同的,则抽签确定。

综合评估法(二)

一、第一阶段为技术标评标。技术标评定分值为100分。

(一)评标委员会专家组针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以暗标形式投标),按评分标准(见下表)中4项内容,视其科学性、针对性、可行性、先进性和完善程度进行评审。每项内容经评标委员会讨论后确定类别,然后在该类别的分值范围内由专家组成员分别打分(取整数),再取平均分作为该项的分数(小数点后保留1位,第2位四舍五入)。如对某项类别划档意见分歧较大的,可以记名投票方式确定。

(二)评分标准

序号

  

一类

(好)

二类

(较好)

三类

(一般)

四类

(差)

缺项

1、施工方案(60%)

2、平面布置(40%)

2018

1715

1412

1110

0

1、施工进度计划配置(40%)

2、劳动力计划配置(20%)

3、材料供应计划配置(20%)

4、主要施工设备配置(20%)

2018

1715

1412

1110

0

1、工程质量保证措施(40%)

2、安全生产保证措施(30%)

3、文明施工保证措施(20%)

4、环境保护保证措施(10%)

3027

2622

2118

1715

0

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和难点分析(50%)和解决措施(50%)

3027

2622

2118

1715

0

以上4项内容分值的合计即为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

(三)投标人的技术标总得分未达到及格线的,评标委员会应说明详细理由,该技术标不予通过。及格线为6070)分。

如此时通过的技术标家数≥10,且不予通过的技术标家数<2,则得分末位的技术标强制淘汰2家或1家,使不予通过的与末位淘汰的总家数达到2家。

如此时通过的技术标家数<10,且没有不予通过的技术标的,则得分末位的技术标强制淘汰1家。

如出现得分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应淘汰的技术标。

技术标不予通过的或末位淘汰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不再进入第二阶段评标。

二、第二阶段为商务标评审。商务标评定分值为100分(以下除注明外,计算时小数点后保留2位,第3位四舍五入)。

(一)评标标底价。

1、评标标底价的确定。在所有经复核的有效报价中,按有效报价的家数A确定评标标底价:

1)如A>3,则取去掉报价高的B家和报价低的C家后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标底价,其中B=A×40%,C=A×10%(B、C取整数,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2)如A≤3,则以最低价作为评标标底价。

2、评标标底价的修正。在参与评标标底价计算的有效报价中,如有与评标标底价相差5%以上的(│投标价-评标标底价│/评标标底价×100%>5),则将该报价去掉,再在余下的报价中取均值作为评标标底价。评标标底价仅修正一次,不循环修正。如所有报价均去掉的,则评标标底价不作修正。

(二)商务标分值的计算。投标报价等于评标标底价的得100分,每高于或低于评标标底价一个百分点的均扣1分,中间按内插法计算。

评标委员会评审复核过程中发现存在投标人自身原因引起的计算或结转差错、笔误、随投标文件递交的光盘不能显示或出现投标文件表格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每发现一处商务标得分扣0.3分,累计最高扣至1分。如因一处差错引起的连锁差错,只按一处差错扣分。

三、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评标委员会按商务标得分以及有效报价的家数A确定中标候选人。

(一)如A7,则将商务标得分高的3家作为入围中标候选人(在确定第3家时,如出现多家得分相同的,则一并入围);然后在入围中标候选人中随机抽签产生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

(二)如A7且>3的,则将商务标得分高的二家作为入围中标候选人(在确定第2家时,如出现多家得分相同的,则一并入围);然后在入围中标候选人中随机抽签产生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

(三)如A3,则直接确定商务标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如出现得分相同的,则抽签确定。

综合评估法(三)

一、第一阶段为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资格后审条款对投标人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投标文件组成中的安全资格资料要求的,以无效标处理,不再进入商务标评标。

二、第二阶段为商务标评审。商务标评定分值为100分(以下除注明外,计算时小数点后保留2位,第3位四舍五入)。

(一)评标标底价。

1、评标标底价的确定。在所有经复核的有效报价中,按有效报价的家数A确定评标标底价:

1)如A>3,则取去掉报价高的B家和报价低的C家后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标底价,其中B=A×40%,C=A×10%(B、C取整数,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2)如A≤3,则以最低价作为评标标底价。

2、评标标底价的修正。在参与评标标底价计算的有效报价中,如有与评标标底价相差5%以上的(│投标价-评标标底价│/评标标底价×100%>5%),则将该报价去掉,再在余下的报价中取均值作为评标标底价。评标标底价仅修正一次,不循环修正。如所有报价均去掉的,则评标标底价不作修正。

(二)商务标分值的计算。投标报价等于评标标底价的得100分,每高于或低于评标标底价一个百分点的均扣1分,中间按内插法计算。

评标委员会评审复核过程中发现存在投标人自身原因引起的计算或结转差错、笔误、随投标文件递交的光盘不能显示或出现投标文件表格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每发现一处商务标得分扣0.3分,累计最高扣至1分。如因一处差错引起的连锁差错,只按一处差错扣分。

三、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评标委员会按商务标得分以及有效报价的家数A确定中标候选人。

(一)如A>7,则将商务标得分高的3家作为入围中标候选人(在确定第3家时,如出现多家得分相同的,则一并入围);然后在入围中标候选人中随机抽签产生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

(二)如A≤7且>3的,则将商务标得分高的二家作为入围中标候选人(在确定第2家时,如出现多家得分相同的,则一并入围);然后在入围中标候选人中随机抽签产生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

(三)如A≤3,则直接确定商务标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如出现得分相同的,则抽签确定。

 

第七节          授予合同

 

34. 中标候选人公示

341根据《关于对招标工程中标人实行公示制度的通知》(台建规[2001]376号)的要求,招标人应当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在台州市招投标中心公示。

35. 中标通知书

35.1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没有投诉的,招标人应当向第一中标候选人发出《预中标告知单》。

35.2第一中标候选人应自收到《预中标告知单》15日内(具体时间以《预中标告知单》为准),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和安全资格审查材料。

35.3履约担保应采用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证方式。第一中标候选人确不能办理担保的,履约保证金必须解入招标办指定的专用帐户。担保采用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证的,担保人应当是在台州市内注册的银行或专业担保公司,其保函或担保合同格式应经市招标办登记确认。

35.4安全资格审查材料包括企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三类人员”A类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任职文件原件。第一中标候选人应当将以上材料送至招标代理,经市招标办核查后退还。

35.5如发现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无效,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如第二中标候选人也无效,则本次招标失败;如涉及到其他投标人资格无效,则评标结果不作调整。(如果后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成为先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后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由本标段的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指多标段)。

35.6招标人应当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者不能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安全资格审查材料(包括相关证书被暂扣期间),招标人可以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果无第二中标候选人,或者第二中标候选人因前述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35.7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5.8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35.9《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如中标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而中标无效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招标失败,应重新进行招标。

36. 合同签订

36.1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招标人应当与中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与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6.2招标人与中标人须根据国家、省、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规定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草签施工合同,待合同管理部门审查后正式签订。

36.3同时,按照《关于在我市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廉政合同的通知》(台纪[2001]19号)的要求,双方签订《廉政合同》。

 

第二章  合同条款

 

合同文本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99-0201)。

合同通用条款示范文本(GF-99-0201)的通用条款。

合同专用条款中的主要条款将由招标人(发包人)与中标人(承包人)根据投标文件签订。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__                      

  工程内容:                         

本次总承包单位的施工范围为: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合格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0、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 年__________ 月__________ 日

合同订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略)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按通用条款, 招标文件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其顺序排列在中标通知书与投标文件之间。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

3.3 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有关规定。合同有效期内的标准、规范,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承包人自行解决。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    

4、图纸

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无。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无。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5.3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5.6 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7、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具备。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已具备。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开通。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施工许可证办理。

9.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每月25日前提供进度报表;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包人自行负责;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按当地有关部门要求;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已完工程成品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操作,并针对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实际情况,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对不按规范要求施工或未采取防护措施的,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通用条款;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不管投标时有无承诺,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能满足停电时施工所需要的发电机组。该笔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内,不再另行计取。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和进度计划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后7天内提供修正的施工组织设计。每月25日向工程师和发包方提供下一月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 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开工通知后,在3天内开工。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承包人提交后7天内批复。

10.2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13、工期延误

13.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白天连续停水8小时以上(含8小时)影响正常施工的按一天时间顺延。

桩基静压测试期间。

四、质量与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按现行规范、质量监督要求。

19.工程试车

19.5 试车费用的承担:                                                    

五、安全施工

本工程的施工现场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承包人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切实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承包人原因而发生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及其它一切事故,其责任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可调总价方式确定。

采用固定单价、可调总价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1、本工程结算价的计算方式同投标价;

2、除本节风险范围以外规定可以调整的,其他内容均一次性包死,如招标文件规定的计算依据、承包人投标时承诺的单价、费率、结算率等;

3、桩基工程综合单价包死,技术、组织措施费用总价包死;

4、土建、安装工程以总金额(如人工费、其他机械费、次要材料费等)形式报价的项目,其结算价格=总金额×结算率,其中总金额=实际工程量×招标预算单价(新增项目按招标预算书采用的当期信息价,无信息价的按03定额价计算);结算率=承包人投标价格/招标预算价格;

5、计日工综合单价[工数经发包人签证,综合结算单价(含税金、规费等其他费用)按50元/工日];

6、政策性调差不予调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不再另行计取。

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一)工程量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定额与规定计算,由承包人计量、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审核,按实结算。

(二)材料价格:

1、暂定价材料及变更引起的无价材料按采购前发包人的签证或招标价格结算;

2、土建工程钢材、水泥、商品砼价格:

1)比较该项目在开标当月的《台州市建材价格信息》(台州市区)价格A1和主体工期(从基础土方开挖至主体结顶,具体时间以双方确认的进度计划为准)前80%月份内的《台州市建材价格信息》(台州市区)平均价A2;

2)Δ=(A2-A1)/A1×100%;

3)如|Δ|≤10%(其中钢材为|Δ|≤5%),该项目价格按承包人的投标单价,不作调整;

4)当Δ>10%(其中钢材为Δ>5%)时,该项目价格按超出10%(钢材为5%)的金额调增,即:该项目结算单价=承包人的投标单价+[A2-A1×1.10(钢材为1.05)];

5)当Δ<-10%(其中钢材为Δ<-5%)时,该项目价格按超出10%(钢材为5%)的金额调减,即:该项目结算单价=承包人的投标单价-[A1×0.9(钢材为0.95)-A2]。

(三)招标时发包人提供的直接工程费如发现计算错误、定额子目套用错误,可按实调整。

(四)实际施工时,未达到施工安全文明的有关规定的,在结算时可扣减施工组织措施费中的相应费用。

(五)取消通用条款23.3条规定。

23.3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合同生效,承包人人员设备进场后,付该工程合同总金额的10%备料款。

25、工程量确认

25.1 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本工程按月结算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必须每月25日内将当月实际完成的各部位的已完工程量报告送交工程师。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75%,工程结算经审定后,付至该工程结算价的97%;余下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二年后付2.5%,余0.5%待防水防渗保修期五年后付清。

承包人收取备料款及每期工程款时应开具正式发票。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4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27.6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1、材料品牌、规格和使用要求:

2、本工程已确定承包价的建筑材料均由承包人自行询价、采购、运输和保管,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的市场价格因素,价格为一次性包死价格,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无论任何原因均不得调整(土建工程钢材、水泥、商品砼价格按合同价款办法调整)。因施工单位自身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期间的材料价格上涨均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散装水泥的使用率不低于80%,否则散装办的押金由承包人承担。

3、本工程要求使用商品砼。

4、所有材料必须有质保书或合格证,符合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且品牌、产地需经发包人认可,否则,因此产生的后果均由承包人负责。

5、凡是招标文件注明品牌或产地的材料,承包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采购和施工,如需调整,必须经得发包人认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6、无承包价(暂定价)的单项材料、设备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的(指可以向同一家供应商采购的同类材料总价),须由发承包双方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其价格;其他无承包价(暂定价)材料由承包人采购,采购前一个月其质量、价格、产地、规格、采购方式等需事先征得发包人签证同意。

7、所有设备、材料和预制构件等均需有产品合格证和质保书、试验(试车)报告等必要资料,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设计图纸要求的标准,并且须经发包人及监理单位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8、根据工程需要,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投标时确认的品牌进行更换,更换后的材料价格由发包人签证进行结算。

八、工程变更

30.1实际施工时,涉及到工程量的归属由发包人确定。当本工程需要变更时,应经发包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认可后出具变更联系单。

30.2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需要增加或减少部分工程量,承包人不得拒绝施工或要求调整任何单价。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3.7工程结算由发包人委托中介机构审核,结算核减率超过5%时,则超过部分审核费(按5%的费率,基数为超过送审造价5%的幅度以外的核减额)由承包人负责,由发包人从应付工程价款中扣缴。

32、竣工验收

32.1 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32.6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合同工期以承包人的投标承诺书的承诺工期为准。此工期是指发包人发出开工通知书之日起至承包人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量,交齐施工技术及质保资料,提出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核实签字之日止,如竣工验收达不到合格等级需返修的,则返修时间计入施工工期,不予顺延。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 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发包人违约除承担通用条款约定责任外,从约定应付之日起每延误一天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0.02%的违约金。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发包人违约除承担通用条款约定责任外,从约定应付之日起每延误一天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0.02%的违约金。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发包人违约除承担通用条款约定责任外,从约定应付之日起每延误一天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0.02%的违约金。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35.2 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竣工,每延误一天的损害赔偿金为****元。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投标时承诺的质量标准为本工程合同的质量标准。

如工程验收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全额返还质量保证金;如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合格等级的,则必须无条件返工至合格,再全额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处以工程决算总造价5%的罚款并补偿发包人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由于承包人未按设计要求和现行有关规范、标准施工,造成工程量增减或返工等,其责任由承包人自负。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承包人承诺的项目部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必须全部按投标承诺名单及时到位,严格按照《台州市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实施细则》、《台州市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计分管理办法》执行,项目经理月到位不足15天的,发包人有权中止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承包人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项目经理月到位达不到24天的,每人次每天扣除履约保证金****元;项目班子管理人员(除项目经理外)月到位达不到24天的,每人次每天扣除履约保证金****元;每半天考勤一次,每月结算。对所有进场作业人员进行指纹考勤,动态管理。

机械设备按投标承诺及时到位,若其中某项不能兑现,履约保证金全额归发包人。

本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如承包人的施工队伍素质、力量、现场管理班子、施工设备、与其他分项工程单位的配合,现场文明安全施工不符合投标书的承诺,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达不到投标所承诺的要求时,发包人有权要求其调整充实施工力量,承包人必须接受,如措施不力,作违约处理,发包人可自行终止合同。

承包人应严格依法经营,严禁将工程转包。发现私自转包或挂靠经营现象,所有履约保证金归发包人,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并责令退出工地。

37、争议

37.1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

2)采取第      种方式解决。第一种解决方式:约定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第二种解决方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本工程主体结构(或关键性工作)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如专业工程确需分包,承包人应提交分包人的资料,并符合以下的要求:

1、分包单位资质须符合相应资质条件;

2、承包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对分包单位亦受法律约束;

3、分包单位选择必须经发包人、承包人共同确定。

39、不可抗力

39.1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40、保险

40.6 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2)承包人投保内容:按规定必须投保的强制性保险。

41担保

41.3 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承包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人员设备履约保证金待承诺兑现、工程竣工后10日内结清。质量履约保证金待获工程验收证书后10日内结清。如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违背合同规定的,发包人有权没收相应款项的履约保证金。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46、合同份数

46.1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47、补充条款

47.1 以下可能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内,不再另行计取。

1)承包人认为需进一步平整或需铺筑施工道路、清除原有建筑物基础或地下障碍物、外运现场多余土方或建筑垃圾等发生的一切费用。

2)土方开挖及外运应按当地有关要求办理,如土方运至指定地点集中处理等。由此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内,不再另行计取。

3)泥浆运输单价包死,不管运距是否有变化,都不予调整。

4)机械运杂费:承包人不论实际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设备是否增加或变动,均不予调整,一次性包死。

5)自备发电机、储水设施费用:包括由于停电、停水及施工用水加压而增加的费用。

6)因施工噪音、物体坠落、材料抛散而扰民及影响环境卫生、交通城管、现场文明和施工安全等问题等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和有关管理部门、人员联系,自行解决。因此造成工期延长由承包人负责。如给发包人另行造成额外的经济损失,发包人可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回。

7)承包人在本工程施工中,与施工有关的一切设施、设备、人员、材料堆场等,必须控制在总平规定范围内,如果超越了该范围而引起的二次搬运及施工场地原因产生的二次搬运费等费用,均已含合同价款内。

8)凡招标文件中没明确允许补差或建设管理部门文件没有明确规定由发包人承担的,但实际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其它管理费(如街道管理费、干扰费、环保费、占道押金等)。

 

第四部分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                    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它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保修内容为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伍年;

3、装修工程为贰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贰年;

5、市政管道工程为贰年。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报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第五部分  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项目地址: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

  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

  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五条 本责任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六条 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第七条 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监督单位(盖章)                         乙方监督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工程

投标承诺书

***:

一、根据己收到的编号为台建招备[****]***号的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的招标文件后,在全部同意招标文件内容前提下,我方保证:

1、愿以总报价人民币                      佰元,¥:

       万元(保留二位小数)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

2、总包工期:               天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

3、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4、人员设备按本投标文件的部署及时到位。

二、我方全面阅读和研究了《台州市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实施细则》(台建规[2006]330号),项目经理资格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均已提供,如有瞒报、漏报的,愿放弃投标资格,已中标的放弃中标资格。

三、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共同地和分别地承担责任。

四、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五、我方的投标担保已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日期:        


附件二:

工程

工程取费表

土建工程

直接工程费+技术措施费(1)

其中人工费+

机械费(2)

人材机价差(3)

施工组织措施费(4)

综合费率(5)

综合费用(6)=(2)×(5)

规费(7)=[(1)+(3)+(4)+(6)]×4.39%

税金(8)=[(1)+(3)+(4)+(6)+(7)]×3.513%

土建工程报价=(1)+(3)+(4)+(6)+(7)+(8)

 

 

 

 

 

 

 

 

 

安装工程

直接工程费+技术措施费(1)

其中人工费(2)

人材机价差(3)

施工组织措施费(4)

综合费率(5)

综合费用(6)=(2)×(5)

规费(7)= (2)×23.61%

税金(8)=[(1)+(3)+(4)+(6)+(7)]×3.513%

安装工程报价=(1)+(3)+(4)+(6)+(7)+(8)

 

 

 

 

 

 

 

 

 

工程总报价(土建+安装)                      (万元)

(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结转至附件一投标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