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台州市区“城中村”整治工作方案
2009-06-24 11:33:19
 

为进一步优化市区环境,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根据“多城同创”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

1、继续开展市区核心区块的“城中村”整治,重点整治椒江区的红旗村、联谊村、杨家桥村、新辉村、陶王村,黄岩区的王东村、小南门新村、东路村,路桥区的田洋王村、洋官村、蔡於村等11个“城中村”。

2、对去年验收过的椒江区的群辉村、岩屿村,黄岩区的下埭头村、后洋村,路桥区的永跃村、丁岙村、河西村、石浜村、良二村、赵王村、洋叶村、马铺居等“城中村”,其整治区域已完成的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其待整治、改造区域要继续开展整治;对设施较好的“城中村”要创造条件实施封闭管理,台州经济开发区要求年内完成5个“城中村”的封闭或半封闭管理。

二、整治目标

1、路面平。实施路面硬化(沥青、砼、石质),修复部分破损、高低不平的路面。

2、管道通。全面维修和疏通下水道,并进行截污。

3、道路洁。全面落实专业清扫保洁队伍。对零星闲地进行硬化或绿化,不留卫生死角。

4、秩序好。拆除严重影响村容村貌、交通及周边环境的违章建筑;整治占道设摊经营、随意占道堆放物品等行为,摊点要做到相对集中、统一标准、规范设置。

5、设施全。增设必需的公共厕所、垃圾房、垃圾箱等环卫设施,满足群众生活需要。

6、路灯亮。全面检查维修路灯,并根据需要增设,方便群众生活。

7、绿化齐。对生长不良、有残缺的树木按标准进行同规格补缺,行道树树池、空置闲地、房前屋后无黄土裸露,无占绿、毁绿现象,保证“城中村”绿地面积只增不减。已建中心绿地要落实专业养护队伍。

8、环境美。对“城中村”进行适当的立面整治,粉刷墙壁,增添绿化小品、社区文化设施,有条件的可设置阅报栏、宣传窗及公益广告栏等。同时,要对“城中村”里的各种架空线路按照“入地、捆扎、贴墙、入管”的原则进行整理,有条件的要下埋,不能下埋的必须做到横平竖直、简洁有序、整齐美观。对老化的线路要进行更新,确保安全。

三、考核标准和考核方法

整治考核标准见台政办函〔200830号文件附件2

整治考核办法见台建规〔2008173号文件。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破解资金难题。椒江、黄岩、路桥区要按照“政府主导、村街主抓、部门互动、多方参与”的整治原则,坚持不懈地开展“城中村”整治工作。把“城中村”整治作为“多城同创”工作中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要统筹安排,拓宽筹资渠道,确保资金到位。

2、宣传造势,营造舆论氛围。通过各类宣传渠道,大力宣传整治工作对改善群众生活条件的重要意义,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促使广大群众自觉参与或积极配合“城中村”整治工作。

3、调查摸底,制定实施方案。三区的“城中村整治总体方案要求4月份完成,5个老“城中村”和6个新“城中村”的分村整治方案要求5月份完成,分村整治方案应包括:该村概况及整治的面积(包括改造部分)、人口、户数,整治区域四至界限,整治的重点区块,整治的具体内容(由环境卫生、村容秩序、市政设施、拆除违章、园林绿化等方面组成,含整治经费),整治项目计划表、整治区域图等。

4、查漏补缺,完成整治任务。今年三区的分村整治方案制定后即付诸实施,完成1个上报验收1个,同时对三区2008年度考核验收通过的“城中村”要继续整改存在的问题,其中待整治、改造部分要继续整治,力求覆盖全村。市里年终组织进行一次复查。市城建监察支队要密切配合台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工作部署,抓好台州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的“城中村”整治工作,并实现5个“城中村”封闭管理、自主管理。

5、积极探索,完善长效机制。各地要把“城中村”整治工作视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良好载体,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要将监管与自治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村委会自治和老人协会的管理作用,有条件的村要实行封闭或半封闭管理,逐步将“城中村”管理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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