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建设【创园专刊】
第2期
台州市建设规划局办公室2009年8月7日
○椒江三项举措积极备战“创园”工作
○路桥“四强化”推进“创园”工作
○黄岩着力加强户外广告管理
○“创园”小常识
椒江三项举措积极备战“创园”工作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已进入迎检倒计时阶段,椒江区认真按照要求,对标找差促整改,围绕重点抓落实,积极采取三项举措做好备战工作。一是抓基础,最大限度提升绿量。把增绿作为重中之重,条块结合确保绿量达标。按照“新315乔木进城”工作年度实施计划,一是加强行道树的修剪与补植。对行道树及时进行修剪,去除枯死枝、病虫枝、下垂枝和萌发枝,对缺损的行道树全面补植,更换生长不良及株形差距较大的植株。同时加大主要道路种植力度,如在疏港大道、枫南东路、解放南路等城市主要道路种植水杉、红枫、香樟等乔木4200余株。二是加强公园、街头绿地、小游园的养护。适时补种缺株、断带、斑秃处,清理绿地、花坛中的杂草、垃圾,修补完善公园基础设施,检修健身器材,更换破损休息椅,整治照明设备,共更换公园、街头绿地及小游园花草5万余株,种植乔木2400余株。三是加强居住小区和单位庭院绿化管理。指导小区和单位进行绿化整改工作。在椒江二中、三梅中学、椒江党校、环翠名苑等小区、单位共种植垂丝海棠、香樟、四季桂、深山含笑等乔灌木近1000株。四是发动社会力量,搞好建筑垂直绿化、单位屋顶绿化,重点是学校、医院、商办项目等,向空中要地。植物以爬山虎、黄馨、藤本月季为主,做到垂直绿化新增面积100M2以上不少于10处。五是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进一步做好古树名木的复壮、病虫害防治措施,提高古树名木的保护水平,发挥古树名木的良好景观特征。六是加强抗旱管理。采用流动洒水车流动浇水,严防因干旱造成树木死亡。七是加强肥力管理和病虫害防治。二是抓重点,全力整改备检地段。在巩固和发展现有城市绿化成果基础上,坚持点、线、面结合,按照迎检路线,对云西路、轮渡路、解放路、中山东路、建设路、青年路、解放南路等路段以及所经过的岩屿公园、江滨公园、剧院、海门老街、东山公园、老年公园、白云飞瀑、枫山、景元小区等进行重点整治。完成枫山东路和西枫山路绿化工程,共计种植2000余株苗木。投资10多万对江滨公园公厕进行改造,路面铺装进行修补。投入20余万添置中山广场休闲长廊。对岩屿公园的景观水泵进行检修更换。三是抓软件,全面完善规章制度。对2007年-2009年各公园的养护日志进行补充完善,根据各公园的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养护管理制度,各公园图册正在计划制作中,按照国家园林城市评审标准,整理出各公园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规划设计图或竣工图。
(椒江分局)
路桥“四强化”推进“创园”工作
一是强化调查摸底。组织3个园林绿化组和1个市政公用组对城区,特别是涉及参评的方林小区、路桥中学、老街古建筑、自来水公司、污水处理公司、丁岙垃圾中转站等市政园林项目进行一次大排查。对花坛破损、树木缺株死株和倾斜,以及大面积植皮破坏及时修整、补种。二是强化抗旱防台。制订园林绿化抗旱防台预案,提前做好树木防台支撑,采用洒水车流动浇水。三是强化养护监管。派技术专家对养护人员进行现场指导,提升城区绿化养护水平。四是强化道路修复。逐一落实年初制定的城区道路积水修复计划,重点是卖芝桥路、新安西街、银座街、下里桥路、商城街、妙智街、永跃街等,现已完成修复13732米。同时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发现道路积水、道路及窨井破损等情况,及时处理解决,确保城区道路设施完好无缺。
(路桥分局)
黄岩着力加强户外广告管理
为优化美化城区环境,为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营造良好氛围,该区针对户外广告的陈旧破损、设置不规范等现象开展了集中整治。本次整治工作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分三步进行。一是调查核实。通过查业主、查手续、查位置等方式,对城区主次道路特别是大环线黄岩段两侧违章广告进行全面清查,并按照是否经过审批、老化过期或符合城市市容市貌等类别进行分类梳理和登记备案。二是落实整改。对设施锈蚀、标识缺损等严重影响市容美观的户外广告牌,督促其修复更新;对未经审批擅自设置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广告设施,责令限期拆除。截至目前,共下发整改通知书100余份,督促修复60多处,拆除陈旧不规范广告牌379处。三是强行拆除。按照台州市大环线综合整治工作统一部署,对上述拆除范围内逾期未自行拆除的广告设施,依法组织强行拆除。
(黄岩区建设局)
“创园”小常识
一、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对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要求。①认真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实施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植树成活率和保存率均不低于85%,尽责率在80%以上;②组织开展城市绿地认建、认养、认管等群众性绿化活动,成效显著。
二、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对园林建设方面的规定。①城市公共绿地布局合理,分布均匀,服务半径达到500米(1000平方米以上公共绿地)的要求;②公园设计符合《公园设计规范》的要求,突出植树景观,绿化面积应占陆地总面积的70%以上,植物配置合理,富有特色,规划建设管理具有较高水平;③制定保护规划和实施计划,古典园林、历史名园得到有效保护;④城市广场建设要突出以植物造景为主,绿地率达到60%以上,植物配置要乔灌相结合,建筑小品、城市雕塑要突出城市特色,与周围环境协调美观,充分展示城市历史文化风貌;⑤近3年,大城市新建综合性公园或植物园不少于3处,中小城市不少于1处。
三、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对苗圃建设方面的规定。①全市生产绿地总面积占城市建成区面积的2%以上;②城市各项绿化美化工程所用苗木自给率达80%以上,出圃苗木规格、质量符合城市绿化工程需要;③园林植物引种、育种工作成绩显著, 培育和应用一批适应当地条件的具有特性、抗性优良品种。
四、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对生态环境建设的要求。①城市大环境绿化扎实开展,效果明显,形成城郊一体的优良环境;②按照城市卫生、安全、防灾、环保等要求建设防护绿地,城市周边、城市功能分区交界处建有绿化隔离带,维护管理措施落实,城市热岛效应缓解,环境效益良好;③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扎实开展,效果明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60%以上,污水处理率达55%以上;④城市大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达到240天以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达到三类以上;⑤江、河、湖、海等水体沿岸绿化效果较好,注重自然生态保护,按照生态学原则进行驳岸和水底处理,生态效益和景观效果明显,形成城市特有的风光带;⑥城市湿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有条件的城市建有湿地公园;⑦城市新建建筑按照国家标准普遍采用节能措施和节能材料,节能建筑和绿色建筑所占比例达到50%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