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台州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进台管理办法》的通知(台建规[2007]96号文件)第十六条规定:外地建设工程企业办理注销手续后,自注销之日起2年内不得再进入台州建筑市场。
1、已办理外地建设工程企业注销手续名单 (截止到2010年3月16日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