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建设系统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2009-09-15 10: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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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部门号  台建规电200913       台机号

 

关于切实加强建设系统及建设工程安全

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规划局(分局),温岭市建工局,台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局,有关县(市、区)城管局(执法局)、风景旅游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99下午1630分左右,浙江鼎丰建设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台州安信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路桥区幸福人家住宅小区工程施工现场在开挖施工塔吊基础时,塔吊基础邻近泥浆池突然坍塌,正在作业的多名建筑工人被埋,导致发生人员7人死亡的较大事故。为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遏制建筑施工事故多发势头,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现就加强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和在建施工工地停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1各有关单位、各方建设主体要引以为戒,认真吸取教训。

各施工企业及监理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做好各项安全基础工作;各县(市、区)建设(建筑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认清安全生产严峻形势,认真研究分析本地区安全生产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整治,切实维护国庆前后安定稳定的局面,坚决扭转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严重滑坡的局面。

2、从910起,路桥区所有在建工程全面停工整改3天,由企业及项目部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并组织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学习。路桥区建设分局应组织人员,督促工地停工、排查治理隐患及组织工人学习,3天后对在建工地进行逐一检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3、从910起,全市所有在建基坑和桩基工程全部停工,对围护方案重新审查,并由企业及项目部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组织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学习。各工地的方案审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及组织工人学习情况于复工前报当地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并经逐一检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4、从910920,由各县(市、区)组织对全市范围内的所有在建工程开展一次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项目部立即落实整改并回复,我局将在各县(市、区)检查的基础上,于9月下旬由局领导带队组织相关人员分组进行督查、检查。对发现思想不重视、检查工作不力的工地项目部、企业、建设各方主体、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人员将进行严肃处理。

5、根据《台州市工程建设不良行为和黑名单记录管理办法》(台建规〔2004126号)及《关于印发台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处罚规定的通知》(台建规〔2008336号),先给予浙江鼎丰建设有限公司和台州安信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记台州市工程建设黑名单记录一次,暂停其在台州市范围内的招投标资格同时要求路桥区建设分局尽快对事故工程所涉及的总、分包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及其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条件进行复查并报我局,我局将及时将复查结果和相关处理建议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6、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国庆前后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加强对相关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杜绝无证上岗、违章操作,落实相关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增加值班人员和安排应急处置力量,精心组织好本地、本单位节日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一是按照迎国庆防恐的要求,认真做好供水、燃气、污水的防恐工作。二是迅速开展供水、排污、燃气、窨井、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等市政公用事业设施建设和运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三是迅速开展对风景名胜区、公园、游乐场所的安全检查,加强公园、景区内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群众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园林、风景名胜区、娱乐设施及用电、防护配套设施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救援工作。四是做好节日期间的市容环卫工作,确保环卫设施的安全运行和环卫工人自身的防护。

7、各地的落实情况于917前书面报市建设规划局,联系人:吴正和,联系电话:88510665

 

 

 

 

二○○九年九月十日       

 

 

 

 

 

 

 

 

 

 

 

 

 

 

 

  抄送: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省建管局,市安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