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布展策划招标
2010-05-11 11:28:38
 

招 标 公 告

台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布展策划招标

一、项目简介:

1、台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以下简称规划展示馆)位于台州市市民广场,爱华路北侧、群韵路西侧,是台州市中心区主轴线景观上重要的文化建筑。规划展示馆与台州市博物馆合建,按照“一幢建筑、两种功能”的思路建设,满足各自功能需求,并各自使用和管理。规划展示馆总建筑面积约9925平方米,建筑层数为4层,主体建筑高度23.95,其中规划模型主展厅位于第三层。

2、规划展示馆是宣传台州的窗口,展示规划的平台,实现互动的中心。为更好地指导布展设计、施工及后期管理,使各项工作进展有序,达到国内先进的展陈标准,特委托进行前期策划。

3、招标内容:

(一)分析台州城市特点,确定规划展示馆的展示定位、主题及功能分区,要求因地制宜、大胆创新、特色鲜明。

(二)了解台州历史规划资料,提出布展设计理念、设计原则、流线分析及展示内容。

(三)利用数字技术等现代高科技手段提出各种展示方式,要求声、光、电一体化,实现与市民互动并达到国内先进展陈标准。

(四)对布展与室内装修的空间关系划分、设计风格协调等提出可行性建议。

(五)提出布展实施进度计划。

(六)对规划展示馆的后期管理、可持续发展、以馆养馆的运营思路提出可行性建议。

(七)通过全国各地规划展示馆布展投资的比较,提出本馆布展投资规模(含装修费用)的建议。

(八)为使全国最优秀的布展团队参与本馆竞标,并保证规划展示馆的效果,提出本馆布展设计及施工的招标模式。

3、布展前期策划公司在布展设计招标中可优先考虑参与竞标。确定的策划顾问公司在下一步的布展设计中标的,其前期策划费用作为整个展馆布展费用一部分,不再另行支付;若未中标的,则一次性支付全部前期策划费10万元人民币(支付时间为布展设计招标完成后)。对在前期策划招标中未中标的布展公司,每家各一次性补偿1万元人民币。成果及其设计理念在本项目的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

二、报名单位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5000平方米及以上类似业绩(业绩包括布展设计、布展策划)的投标单位。

三、报名所需材料(以下资料提供复印件):

1) 营业执照

2) 提供5000平方米及以上类似业绩(业绩包括布展设计、布展策划),提供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

3 报名单位认为可以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投标资格的确定: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由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以投票的形式进行评审,选定不少于五名的投标人(如报名单位不足五家的,则全部报名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如报名单位不足三家的,则重新组织招标),未入选单位不另行通知。

五、其它:

六、报名截止时间与报名资料提交地点:

1、截止时间: 2010 5 181100

2、报名地点:台州市府大道465号市建设规划大楼213

3、招标人:台州市建设规划局

3、代理机构: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4、联系人:吴小军      0576-88517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