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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核准(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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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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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企业名称、企业法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企业注册资本金、注册地址、工商注册号、遗失补办等)核准(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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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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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受理→行政审批处审批→行政审批处窗口发证并抄送相关单位(或由相关单位协助转报上级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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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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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建设规划局行政审批处窗口(台州市市府大道465号一楼),
受理88517535,发证88517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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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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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正和88517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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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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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业企业申请名称、工商注册号变更,应提交下列材料:
1、《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批复; 3、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企业任命文件; 4、企业现有全部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变更后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工商变更登记表;
7、企业章程复印件; 8、对原企业债权债务的承诺书。
二、建筑业企业申请变更人员(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提供以下资料: 1、《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批复; 3、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企业任命文件; 4、企业现有全部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资质申请要求的人员相应证明资料(法人提供身份证、工作简历,企业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提供中或高级以上职称证书,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和身份证复印件、工作简历) 三、建筑业企业申请注册资本金变更,提供以下资料: 1、《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批复; 3、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企业任命文件; 4、企业现有全部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变更后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工商变更登记表;
7、企业章程复印件; 8、对原企业债权债务的承诺书;
9、企业验资报告。
四、建筑业企业申请注册地址变更,提供以下资料: 1、《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批复; 3、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企业任命文件; 4、企业现有全部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变更后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工商变更登记表;
7、注册地跨省变更提供企业原注册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企业资格变更的批复文件和首次申请资格的全部材料;
五、建筑业企业申请遗失补证、增发副本,应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申请变更的文件报告,须经企业注册地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2、省级以上报刊或浙江建设信息港上登载的遗失声明;
3、企业现有全部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六、建筑业企业申请注销,应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申请变更的文件报告,须经企业注册地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2、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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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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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法》第十三条
2、《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
3、《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实施办法》(浙建建[2007]106号)
4、《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41号)
5、《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
6、《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
7、《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改制、重组、分立等情况资质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07]2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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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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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审查过程中依法需要公示、启动特别程序的,时间不计算在许可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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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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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建设规划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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