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选址
发布部门:市测绘办(局地理信息中心) 创建人:赵澄灏 发布时间:2011-11-23 10:16:41

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建设项目选址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

申报资料

1.填报《台州市建设项目选址申请表》一式2份;

2.在原用地范围内(不需另征地的)建设活动需附土地权属证明和房产权证明复印件各1份(提交原件由办事窗口验证);

3.政府投资项目附前期立项文件;

4.建设项目选址意向范围图1份;

5.相关部门意见;

6.其他有关资料。

办事流程

窗口受理→市局审定→窗口发证或退件

办事方式

(网上办事、

纸质办理)

纸质办理

承诺时限

12个工作日

注:以上承诺时限不包括批前公告、征求意见、听证等所需时间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责任处室(单位)

城乡规划处

承办人员

及联系电话

袁  峰:88517772

王  益:88538836

点击下载:建设项目选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