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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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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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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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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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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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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填写《台州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表》一式2份;
2.国有土地使用出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权属证明复印件1份(提交原件验证),原有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1份(指旧房拆翻建);
3.建筑施工图5套,竖向规划图、综合管线平面布置图及室外排水设施等相关施工图各5套,绿化(环艺)(含1%公共文化计划内容,规划条件明确项目)各2套,总平面图15份,电子文件1份;
4.立项批复文件1份;
5.其他相关部门意见(环保、气象、人防等);
6.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查意见;
7.相邻关系协议书(如需要);
8.其他相关资料(如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预测报告、日照分析报告;亮化设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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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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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受理→市局审定→窗口发证或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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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方式
(网上办事、
纸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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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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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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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列入“绿色通道”的建设项目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2.其他建设项目承诺时限为7个工作日。
注:以上承诺时限不包括批前公告、征求意见、听证等所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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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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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收费标准: (1)住宅、工业企业生产性项目:60元/㎡; (2)其它项目:100元/㎡;容积率≥0.8,按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0.8,按用地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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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处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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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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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员
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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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 峰:88517772
王 益:88538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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