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出台市区城市亮化节能新举措
发布部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办公室 创建人:数字城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1-12-15 10:33:40
近日,我局在对市区亮化情况进行普查基础上,出台了城市照明节能新举措。措施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部《关于切实加强城市照明节能管理严格控制景观照明的通知》,并依据《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和《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落实各项节能措施:
一、在确保功能和效果的前提下,合理调整亮灯数量和时间。道路照明应全面推广半夜灯,主次干道实行双回路供电,分全夜灯回路和半夜灯回路;支路、工业区和生活区路、路幅较窄的街道采用半夜单边变灯方式。
二、选用发光效率高的光源。尽量减少白炽灯的使用量;推广使用细管型荧光灯和紧凑型荧光灯;逐步减少高压汞灯的使用量,特别是不应随意使用自镇流高压汞灯;积极推广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物灯。
三、选用优质高效的灯具。应有较高的利用系数;合理选择灯的配光;优先选用块板式灯具;尽量选择不带附件的灯具;尽量选用具有高保持率的灯具。
四、对所有变压器输出电压进行检测、调档,使输出电压为额定值。若无法调低,可采用省电机进行降压节能。
五、推广使用电子镇流器,选用高科技节能产品,如省电机、可调压的电子镇流器、微电脑路灯节电仪、单灯电源控制器等。
六、对光污染问题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并制订相关的标准和措施,在发展夜景照明,美化城市的同时,加强城市光污染的控制和管理。
七、将建筑亮化节能措施、景观设置统一纳入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项目。
主办单位:浙江省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市府大道465号 邮编:3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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